《RCEP框架下山地旅游合作与发展报告》第五期 | 依托山地旅游发展RCEP旅游经济共同体

时间:2023-12-06 10:27 作者:国际山地旅游联盟

编者按

2020年11月15日,东盟十国与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等共15个国家正式签署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,简称 RCEP)。世界上人口最多、经贸规模最大、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就此启航。

山地是RCEP国家的核心地理形态,构成RCEP国家的核心旅游发展空间。山地旅游可发挥其独特价值,牵动RCEP经济体的集成改革和创新。在此进程中,将在RCEP经济体中产生世界级山地旅游目的地集群和世界级的旅游弧线,构成一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旅游网络。这将为RCEP经济体旅游发展提供重要契机。

2023年9月16日,由国际山地旅游联盟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编制的《RCEP框架下山地旅游合作与发展报告》在“2023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”开幕式上正式发布。报告指出,作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协定,RCEP将对全球旅游格局起到深刻的重塑作用,并将推动世界上最大的旅游经济共同体成型。

现节选《RCEP框架下山地旅游合作与发展报告》部分内容陆续推出以飨业界朋友及广大读者。

依托山地旅游发展RCEP旅游经济共同体

《RCEP框架下山地旅游合作与发展报告》第五期

(一)建立高效协同的开放协作网络

1.积极发挥国际组织作用

积极发挥国际组织作用,推动RCEP成员国积极参与到山地旅游的协作发展中来。要积极发挥国际组织作用,以山地旅游可持续发展为使命,共同谋划山地旅游发展战略,商讨山地旅游发展总体思路、方针与政策。协同解决山地旅游发展面临困难与问题,共同参与山地旅游发展相关的公共配套建设与公共治理。

2.制定RCEP经济共同体山地旅游发展规划

在规划引领下,全面积极推进山地旅游创新发展。以RCEP为区域山地旅游发展的新动能,以山地旅游促进RCEP旅游经济共同体创新发展为目标,针对国际山地旅游市场需求变化与当前山地旅游发展面临的问题,共同实施交通、公共卫生、旅游安全等重大基础配套项目、数字化等科技应用项目,提升山地旅游的服务水平与山地旅游的品牌价值,联合开展山地旅游营销,提升在世界山地旅游中的竞争力,促进区域内游客流动与区域外的国际游客的到访。

3.完善交通、网络基础设施建设

RCEP各国加快共同推进区域内跨国交通网络建设,梳理各国重要山地旅游目的地,使山地旅游目的地与铁路、航空、港口等主要交通枢纽相连接,形成串联跨国主要交通通道、陆海空立体化的交通网络。要完善山地旅游目的地内部的交通线路,并与外部交通进行衔接,为游客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。要加大对山地旅游区域网络基础设施的投资,确保山地旅游区域能够接入高速宽带网络,为山地旅游数据化管理提供基础保障。要加快推进营销平台、旅游安全平台、公共治理平台等建设,提高山地旅游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,方便游客信息获取与旅游支付。

4.构建利益共享机制

要调动与发挥各国山地旅游发展的资源优势、人才优势、区位优势,促进要素的跨国流动,实现集聚化发展,提升服务功能,取长补短实现共同发展。RCEP各国应高位谋划签署多方山地旅游合作共建共享协议,探索合作共建项目的成本分担机制、财税分享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,建立统一的山地旅游招商引资信息共享平台、数据库,探索跨国产业转移、产业分工和供应链合作共建模式。

图源:国际山地旅游联盟

(二) 世界级山地旅游目的地和世界级山地旅游合作区的培育机制

1.资源整合与产品创新

以世界级山地旅游产品打造为抓手,加快推进产品创新步伐。一是要拓展世界级山地旅游产品开发合作思路。要针对市场需要进行整合资源,发挥各自所长,相互学习、取长补短,丰富特色旅游产品。要以廊道、铁路交通等为基础,有机串联各国山地旅游资源,创新打造跨国旅游线路与产品品牌。要共同举办大型山地旅游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、山地户外体育活动等,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,提升知名度,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。二是鼓励各国旅游企业对旅游服务贸易产品的开发与投资。要根据旅游产品开发需要,开展双边、多边国家协商,制定针对性创新的相关细则与政策,降低投资门槛。

2.市场营销与产品推广

要共同制定山地旅游的营销宣传策略和推广计划,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全方位向全球推广RCEP国家的山地旅游资源和特色、旅游产品与品牌形象。具体而言,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。一是利用世界旅游展览会平台进行推广。要积极组织、联合参加英国伦敦世界旅游展览会(WTM)、德国柏林旅游展览会(ITB)、德国法兰克福旅游展览会(IMEX)、法国巴黎国际旅游展览会(MAP)等国际旅游界最重要的展览会,并要在RCEP经济体著名旅游城市,如上海、香港、东京、新加坡、曼谷等举办世界级的旅游展览会。二是鼓励举办重大赛事。利用山地是举办各种赛事的重要场所与空间,积极申办世界级重大赛事,如北京冬奥会的举办,激活山地冰雪运动与体育器械产业;也可联合申办大型国际赛事,促进两国合作交流。三是强化新媒体互助营销。在官方旅游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上,推广各国山地旅游景点的信息和特色,建立链接,相互推广,通过搜索引擎优化、社交媒体广告等,提高山地旅游的知名度和曝光率;利用著名的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企业,加强山地旅游的数字化营销推广,提供详尽的各国山地旅游信息和线上预订服务,方便游客获取信息和安排行程。

3.规范管理与服务提升

要制定山地旅游发展的服务与管理细则,促进高质量发展。一是共同制定山地旅游行业标准和规范,提升服务水平。例如,山地旅游安全服务与管理体系,对山地旅游预警管理、应急救援、员工素质等进行规范;公共环境卫生服务体系,对山地旅游公共卫生设施、公共卫生安全、公共卫生服务提出标准。二是建立山地旅游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,及时分享旅游安全、天气、道路状况等信息;同时建立联合旅游信息平台和应急通讯网络,提供准确、及时的信息,助于共同救援。

4.人才培养与交流机制

发挥RCEP国家中一些传统旅游国家旅游人才优势,推动山地旅游人才的培养和交流,凝聚共识、增进了解、深化合作。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建立常态化人才培养机制,通过系统学习、课程培训、交流项目和实践经验分享等多种方式,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。第二,各国可互派学生和专业人士到其他国家进行系统学习和实践,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;可以针对每类特殊需求进行针对性培训,如山地旅游安全培训、山地旅游生态保护知识培训等。第三,建立山地旅游人才交流的网络,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,促进各国山地旅游人才的交流和合作。

图源:国际山地旅游联盟

(三)山地旅游的国际对话交流机制

1.政府层面

政府之间要建立多层次开展对话交流机制。具体涉及如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不定期开启高级别的对话,如部长级对话,对战略性、长期性、全局性问题进行的战略对话。第二,建立重大事项的对话机制,如涉及跨国交通建设、生态修复、山地防灾、人文协调、旅游安全、水域治理、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等长远共建共治问题,相关部门与行业要快速做出响应。第三,推动RCEP框架下的澜湄机制、东盟10+3对话机制、东亚文化之都、亚太经合组织、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机制中的人文交流机制的衔接,全面推动RCEP旅游促进计划,构建全方位的政策推动机制。

2.非政府组织层面

要促进自然环境组织、各类学术组织等社会团体,以及基金会进行对话交流。具体涉及如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定期举办国际山地旅游论坛,邀请各国政府官员、学者、企业家等参与,就山地旅游发展中共同关注的对于区域创新发展促进问题、科技支撑问题、环境保护问题、安全管理问题以及山地旅游发展中前沿问题进行对话交流,探讨问题、分享经验、寻求合作。第二,利用自然保护组织、基金会、培训中心、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的力量,开展线上线下信息交流、教育培训、考察访问等,促进各国在山地旅游中的科技应用与创新、可持续发展、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互学互鉴,提高从业者和社区居民的创新能力、保护意识和服务技能。第三,开展山地民间文化交流活动,利用文艺团体、非遗组织等,举办山地旅游文化节、艺术展览等活动,展示各国的山地旅游文化和传统艺术,以及各种文化交流项目。

图源:国际山地旅游联盟

(四)国际间的山地旅游生态共治机制

1.共同制定生态保护标准

要成立由RCEP成员国共同参与的山地旅游生态共治组织,共同制定政策、行动计划与保护标准。具体涉及如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充分尊重山地自然人文生态环境的脆弱性,要在《可持续旅游发展》《可持续旅游发展行动计划》框架下,制定统一的山地旅游生态保护标准,包括生态环境保护、资源利用、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,确保旅游活动对山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。第二,各国政府、旅游业协会、环保组织等层面加强合作,共同商讨政策、行动计划和保护标准,限制过度开发和污染,保护山地的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,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,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考虑。第三,加强生态保护科学研究的应用,共享研究成果和数据,更科学地制定山地旅游游客最大承载量、开发规模、野生动植物保护要求等具体标准。

2.共同推动跨国生态保护项目建设

从山地生态系统视角,各国政府、环保组织和旅游业协会等共同参与,共同推动跨国生态保护项目。具体涉及如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深化在生态修复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合作,促进山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。第二,重视水域、土壤、大气污染治理项目,共同推动水污染治理、提倡水资源节约利用,山地土壤清除有害物质、修复受损土地,发展绿色旅游、减少排放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第三,重视山地垃圾处理项目落实,共同推广垃圾分类、回收、焚烧处理等,鼓励游客将垃圾带出山地。第四,推进环境监测、数据分享等平台项目建设,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水平。

3.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

各国应加强对山地旅游的监管和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非法开发和破坏行为。具体涉及如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RCEP成员各国应加强联合执法力度,对于涉及跨国生态环境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。第二,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测,完善环境监测系统,合理布局环境监测仪器,科学掌握旅游对生态带来的影响。第三,鼓励社区参与,建立举报机制,鼓励公众参与监督,及时发现自然、人为造成的不利于山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象。

4.鼓励各利益群体共建共享

山地旅游生态保护需要各国政府、企业、游客、社区居民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。具体涉及如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共建山地旅游生态保护信息共享平台,分享各国的最新研究成果、政策措施和管理经验,提高各国的山地旅游生态保护与管理的水平。第二,鼓励社区参与山地旅游生态共治的决策,充分了解生态保护政策,并从生态保护中获取利益,从而提升保护的自觉性,并通过交流会、研讨会和培训班形式,传播生态保护的知识,加强生态保护意识与技能。第三,借助各国网站与平台,向公众传播山地生态保护的价值,倡导旅游者在山地旅游过程中自觉遵守规则。

图源:国际山地旅游联盟

(五)山地旅游的通用技术平台搭建

1.加快搭建山地旅游的通用技术平台

围绕世界级山地旅游目的地建设目标,让科技生产力真正转化为山地旅游发展的创造力。具体涉及如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充分认识科技是推动未来山地旅游生产组织模式、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根本动力,梳理人类与机器分工合作、差异化互补的能力边界,搭建通用技术平台(Common Technology Platform)。第二,达成共识促进RCEP框架下的山地旅游通用技术平台建设。RCEP框架下山地旅游开发既要受到资源的脆弱性、交通的通达性等因素影响,也要受到跨国产品的开发更要受到各国经济、技术、文化等因素的影响,管理难度大,RCEP各国应达成共识,基于通用技术平台的山地旅游的开发和部署,有效解决山地旅游开发中资源保护、游客安全等难题,实现山地旅游的高效管理。第三,制定山地旅游通用科技平台的优惠政策,包括减免科技平台使用费用、提供技术支持、设立专项基金等,以吸引更多的用户使用平台,吸引更多的旅游企业和科技创新者参与平台建设。第四,保护隐私和数据安全,各国需要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,制度化管理,明确数据的收集、使用和保护的原则和规范,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。

2.完善山地旅游通用技术平台功能

一是加强山地生态保护。RCEP各国加强山地旅游生态保护的科学技术研发与数据共享,提高生态保护的效果与效率。如利用无人机进行山地巡检、旅游监测、森林防火等场景应用,并采用无人航拍、图像识别与定位软件等完成各种数据收集,进行平台分享。二是开展山地旅游开发。利用全球定位系统(GPS)、地理信息系统(GIS)和全球气候建模系统(GCS),建立山地旅游数据库,包括山地生物多样性、地质景观与地质灾害点、文化遗产等信息,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山地旅游资源,抓住资源特色,为开发山地旅游项目提供科学依据;同时明确开发中需要保护的生态环境与资源,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。三是优化山地旅游运营管理。各国共同研发山地旅游科技产品,包括山地智能导航系统、山地救援技术、山地气象预警系统等,提高山地旅游的安全性和便利性;利用虚拟现实技术、模拟场景,开发山地旅游穿戴式智能装备、辅助装置产品,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,记录游客旅游过程。

3.提升平台服务能力

第一,建立山地旅游数据监测和评估体系,为山地旅游决策提供科学依据。利用平台强大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中心,收集和整理山地旅游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数据信息,加强数据整理挖掘、处理计算,预测山地旅游发展趋势,评价资源开发优劣条件以及评估山地旅游对生态环境的影响。第二,促进山地旅游创新项目的孵化和推广。利用平台共享技术、经验、数据、管理,集中采购等优势,促进短周期、低成本、高质量地开发山地旅游产品开发。第三,技术咨询和市场推广服务,共同开展山地旅游宣传活动,发布山地旅游指南,吸引更多游客前往山地旅游;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游客的需求进行分析,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旅游推荐。

图源:国际山地旅游联盟

(六)国际IP共育机制

1.国际IP的打造

在RCEP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下,加强山地旅游的合作,打造国际IP。具体涉及如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各成员国联合培育山地旅游国际IP。第二,成立专业团队进行国际IP打造,利用日本等在IP打造的实践经验与人才优势,共享经验,推动国际IP打造。第三,以现有主要经济走廊等重点合作载体、平台为牵引,以资源的共生性为驱动力,进一步打破各种壁垒,形成分工合作、协同联动的有效机制,打造具有国际特质的世界级IP。如聚焦各国特色、利用不断放宽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,中国、柬埔寨、老挝、缅甸、泰国、越南可联合打造“澜-湄走廊”IP;提炼资源共性特色,打造中日“东方圣山”IP、东南亚“穿越热带雨林”IP、澳新的“部落之旅”IP。

2.国际IP的延伸

第一,对于全新共同打造的国际IP,各国以共同的IP为纽带,挖掘和培育山地旅游产业链,进行专业分工与经济合作,提升竞争优势。第二,以现有的各国山地旅游国际IP为基础,对产业链进行跨国延伸,细化RCEP框架下的山地旅游IP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,制订细则,推动知名山地IP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流动起来,扩大山地旅游品牌影响力,并以IP为纽带,促进山地旅游跨国产业链、供应链、价值链的构建。

3.规范国际IP的运作

第一,拓展合作打造的山地旅游国际IP的世界影响力,各国旅游机构、当地政府、非政府组织共同努力,加大营销力度,定期评估IP运作效果,收集游客反馈和市场数据,及时调整和改进运作策略。第二,规范IP商业运作,明确国际IP使用授权,对于无需授权费的,通过组织严格审核,证明有助于山地旅游的发展与宣传,方可使用。

图源:国际山地旅游联盟

(七)国际化旅游投融资机制

1.创建山地旅游投融资平台

各国政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,共同创建山地旅游投融资平台。具体涉及如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提供资金支持和投融资服务,对山地旅游项目进行分类,对涉及跨国公共设施类项目给予优先考虑与支持。第二,设立专门的旅游投融资基金,提供贷款利息优惠政策等,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山地旅游项目的投资,为各国企业在旅游产品开发合作上提供支持。第三,提供投融资咨询、项目评估和风险管理等服务,帮助旅游企业解决投融资难题,降低投融资风险。

2.优化山地旅游投资环境

第一,利用好RCEP各成员国承诺开放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的机遇,加快推进在山地旅游开发中的合作,建立RCEP成员国之间的旅游投资和融资合作机制,包括定期举办投资论坛、组织投资推介活动、开展合作研究等,以增进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和交流。第二,山地旅游项目通常需要良好的基础设施支持,包括交通、通信、水电等,各国可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,提高山地旅游项目的可达性和便利性。第三,简化审批程序,加快项目落地,为山地旅游项目提供快速审批通道,加速项目的开发和建设。第四,出台优惠政策,吸引投资者参与山地旅游项目,包括税收减免、土地优惠、贷款支持等政策,降低投资成本。

3.强化山地旅游投融资管理

第一,加强风险管理。各国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,对山地旅游项目进行全面评估,包括地质灾害、气候变化、市场需求等方面的风险,确保山地旅游投融资安全。第二,加强监管,保障山地旅游投融资合规,各国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,加强对投资者和开发商的监督和管理。确保其行为符合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。第三,各国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投资者和开发商的责任和义务,严格审批制度,加强监管,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;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,提高投资者和开发商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
4.培养国际化企业

世界级山地旅游目的地的打造需要国际化的企业,在RCEP框架下加快国际化企业培育。具体涉及如下几方面工作。第一,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管理人员与员工,聚集具有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能力的技术专业人员,持续保护企业创新能力,树立企业品牌、优化经营效益、保持竞争优势。第二,稳固跨国产业链中的地位。在RCEP框架下,围绕山地旅游发展,实现企业更大范围、更宽领域、更深层次参与跨国资源配置。第三,完善金融服务。在RCEP高标准的金融服务规则下,探索与完善山地旅游在基础项目投资、绿色发展、安全保险、跨境支付等方面的金融保障,增加金融服务政策透明度。第四,建立跨国山地旅游投资公司。发布山地旅游项目信息,特别对于山地旅游基础配套项目鼓励跨国联合投资,并为跨国企业注册营造条件,加强与国际性金融机构、区域性金融机构等的合作,解决融资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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